如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大演唱会举办得如火如荼,
而歌迷拍摄的演唱会视频
也在网上广泛流传。
8月21日晚上,
歌手李宗盛演唱会上海站的
最后一场举行。
然而一些观众发现,
在其8月17日上海首场演唱会后,
长达2小时47分的演唱会
完整版视频已经出现在网上。
网友不禁发出疑问,
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一部主任李德利律师的专业解读!
观众录制演唱会视频,算不算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同时,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观众通过手机或者专业设备拍摄演唱会现场属于一种录制行为,视频中载有表演活动,也会载有表演的作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观众未经音乐著作权人和歌手或演出组织者的同意,擅自拍摄演唱会视频,后期还会进行加工编辑传播,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存在法律风险,面临相应民事责任。
在朋友圈分享演唱会片段,可以吗?
微信作为一种信息网络传播工具,微信朋友圈带有一定的公开性,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认定微信朋友圈有相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发布到朋友圈的信息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迅速传开。观众拍摄演唱会视频后发布朋友圈,很可能会导致视频广泛传播,产生市场替代效应,影响演出组织者的商业利益,同样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以及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情况将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邹星宇
来源:法治日报